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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自评的通知

主要来源: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8-03-08

各位同学:

根据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2017年前老版本)要求,本学期初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学生自评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学生根据自身情况,按照学校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的相关要求,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自评。

请班长将班级同学自评结果汇总在附件2,2018年3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yi0522@cueb.edu.cn。

注:第二课堂学分事关学生能否顺利毕业,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自评,学院将在5月份收取相关证明材料。

 

联系人:  刘老师     王老师  

联系电话:83952268   83952255

 

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18年3月8日

相关附件:
附件1: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.doc
附件2:详细分值汇总表.xlsx